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渔业船舶申请免休的公示
日期: 2026-04-29 来源:
根据《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海发〔2026〕6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申请免休的渔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宝安区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渔业船舶申请免休公示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展厅;
2.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宝安大队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辅十路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宝安大队公示栏;
3.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9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事处展厅;
4.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08号主楼二楼展厅;
5.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展厅。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7820113;请在信封上注明“宝安区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渔业船舶申请免休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imha@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宝安区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渔业船舶申请免休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特此公示。
附件:1.宝安区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渔业船舶申请免休公示表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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