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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渔业船舶申请免休的公示

日期: 2026-04-29    来源:

 

  根据《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海发〔2026〕6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申请免休的渔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宝安区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渔业船舶申请免休公示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展厅;

  2.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宝安大队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辅十路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宝安大队公示栏;

  3.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9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事处展厅;

  4.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08号主楼二楼展厅;

  5.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展厅。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7820113;请在信封上注明“宝安区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渔业船舶申请免休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imha@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宝安区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渔业船舶申请免休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特此公示。

  附件:1.宝安区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渔业船舶申请免休公示表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相关文档:

附件1:宝安区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渔业船舶申请免休公示表.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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