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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福海街道成霖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日期: 2026-04-28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宝安区福海街道成霖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成霖工业区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富桥大道与景芳路交叉口西南侧,更新单元面积27597.2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7597.2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18475.3平方米,移交政府公共利益用地面积9121.9平方米。

  二、规划控制指标

  本单元开发建设用地规划容积107210平方米,其中厂房(含配套宿舍、商业)10673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480平方米(其中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房2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设施400平方米),另配建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5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3.深圳市福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和路6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荔园路深圳成霖实业有限公司1栋。

  五、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范工;联系电话:0755-27820603;并在信封上注明“宝安区福海街道成霖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宝安区福海街道成霖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相关文档:

附件1: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jp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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