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石岩中心站地下建设工程方案的公示
日期: 2026-04-27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地铁集团在石岩街道进行的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石岩中心站设计方案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石岩中心站布设于宝石东路与石岩大道交叉口东侧,沿宝石东路下方敷设。在宝石东路南侧下穿A712-0133宗地,该部分采用盾构法施工。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381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董工;联系电话:0755-27832452;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石岩中心站地下建设工程方案的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石岩中心站地下建设工程方案的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石岩中心站下穿A712-0133宗地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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