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新安街道尖岗山公园、宝安公园山洪截滞工程等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日期: 2025-09-29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新安街道尖岗山公园、宝安公园山洪截滞工程等项目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基本情况
(一)新安街道尖岗山公园、宝安公园山洪截滞工程
(二)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第6合同段3号钢筋加工场)项目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董工,电话:0755-27086086;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取来电、来信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和反馈问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电、来信和来访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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