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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沙井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20-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日期: 2025-08-06    来源:

 

  [沙井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20-01地块规划调整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沙井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20-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1952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 。

  二、规划调整情况

  结合宗地范围线,将[沙井中心地区西片]法定图则20-01地块拆分为20-01-01、20-01-02两个地块,用地性质均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M1)”,其中20-01-01地块用地面积28970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2.7”,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规划”;20-01-02地块用地面积62983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现状”。

  三、公示方式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沙路48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环镇路与沙中路交汇处东南侧。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9月4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755-27820603

  附件:1.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

相关文档:

附件1: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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