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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沙井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4-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日期: 2024-08-01    来源:

 

  为支持产业项目落地,拟对[沙井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4-01地块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沙井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48771.3平方米,容积率为“—”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04-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由“—”调整为“5.0”,备注由“现状保留”调整为“规划”,其余指标不变。

  以上规划调整情况详见[沙井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4-0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三、公示方式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23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沙井东环路与南美东路交叉口西南侧。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写完请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755-27816422。

  附件:1.[沙井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4-0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7月31日

相关文档:

附件1:[沙井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4-0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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