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沙井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4-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日期: 2024-08-01 来源:
为支持产业项目落地,拟对[沙井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4-01地块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沙井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48771.3平方米,容积率为“—”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04-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由“—”调整为“5.0”,备注由“现状保留”调整为“规划”,其余指标不变。
以上规划调整情况详见[沙井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4-0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三、公示方式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23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沙井东环路与南美东路交叉口西南侧。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写完请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755-27816422。
附件:1.[沙井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4-0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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