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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日期: 2024-08-02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拟申请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基本情况

  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项目名称

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

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文号

深发改〔2023〕1055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范围

见地理位置示意图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0.6646

使用期限

永久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五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谷工;电话:0755-27086006;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7楼。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取来电、来信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和反馈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电、来信和来访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7月31日      

相关文档:

附件: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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