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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宝安区三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公示

日期: 2023-12-22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根据《宝安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宝安区三级(区级、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公示如下:

  一、区第一林长

  王守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区委书记)

  二、区林长

  王立德(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三、区副林长

  (一)董  哲(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责任区域:新安街道、航城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西湾红树林市级湿地公园

  (二)练  聪(副区长)

  责任区域:新桥街道、沙井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海上田园市级湿地公园

  (三)柳  丹(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责任区域:福永街道、福海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凤凰山市级森林公园

  (四)沈金章(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责任区域:西乡街道、石岩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铁岗-石岩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阳台山市级森林公园、观澜市级森林公园

  (五)朱  云(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责任区域:松岗街道、燕罗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五指耙市级森林公园、罗田省级森林公园

  四、街道级、社区级林长

  街道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和街道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街道第一林长、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街道,街道副林长责任区域由各街道结合实际划分。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社区党委、工作站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责任区域为本社区。各街道、社区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详见附件《宝安区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特此公示。

  附件:宝安区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宝安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相关文档:

附件:宝安区街道级、社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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