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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A201-0037、A201-0329宗地合宗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3-09-19    来源: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A201-0037、A201-0329宗地合宗手续,上述两宗地合宗方案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审定,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合宗、合宗的办理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0〕127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上述两宗地合宗事宜进行公示如下:

  一、合宗前用地情况

  A201-0037、A201-0329宗地均位于机场规划范围内(航站四路与机场二道交汇处西北侧),位置相邻(详见示意图)。

  A201-0037宗地已签订深地合字(2002)4037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用地面积为43957.2平方米,使用年期为50年(从2002年5月8日至2052年5月7日止),土地用途为航空货运仓库用地,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房用途,容积率0.76,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280平方米(其中:仓库27190平方米,自用办公6090平方米),权利人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A201-0329宗地由A201-0048宗地调整而来,已签订深地合字(2003)4120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合同一,用地面积为69401.38平方米,使用年期为50年(从2003年11月03日至2053年11月02日止),土地用途为机场用地(南航生产基地),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房用途,容积率0.2,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4424.06平方米(其中:宿舍2347平方米,配套设施12077.06平方米),权利人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合宗后用地情况

  合宗后地块用地面积为113358.45平方米,使用年期为50年(从2002年5月8日至2052年5月7日止),土地用途为区域交通用地,产权条件为不得转让,容积率≤0.43,规定建筑面积47704.06平方米(其中:仓库27190平方米,办公6090平方米,宿舍2347平方米,配套设施12077.06平方米),权利人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三、公示时间、方式及意见反馈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合宗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天(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8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合宗事宜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进行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处理。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以此方案给予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办理合宗手续。

  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27832480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邮编:518101

  附件:A201-0037、A201-0329宗地合宗方案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相关文档:

附件:A201-0037、A201-0329宗地合宗方案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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